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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检察院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
时间:2021-1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锻造过硬检察队伍,11月8日,来安县检察院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方金涛从监督执纪“第一形态”的具体含义、总体要求、适用范围、适用方式、实施程序以及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等方面深入解读了《细则(试行)》,指出只有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才能最大限度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他强调,一要深入学习宣传《细则(试行)》,确保学懂弄通、精神领悟,自觉改进工作作风,遵守党的纪律;二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主动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做到从严教育管理监督,持续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三要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通过谈心谈话、廉政谈话等方式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