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郝永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
任命郝永阳为计划行政财务装备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任命徐学成为控告申诉检察科副科长;
任命张志广为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田丰为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余炳勇为案件管理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