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等,指控了被告人余某某的犯罪事实。余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当庭宣判余某某因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
此次公开庭审是一场深刻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真实案件以案释法、以案析理,让学生们感受法律、认识法律、敬畏法律,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强了法治观念,对预防青少年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