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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检察院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
时间:2022-1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29日下午,来安县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召开十一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学习相关文件,并开展警示教育和交流研讨。院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方金涛主持会议。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全胜以“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为题就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宣讲。他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内涵丰富、思想深邃,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战略、新举措,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全体干警务必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懂弄通“五个牢牢把握”和“七个讲清楚”,坚持全面准确,深入理解内涵,精准把握外延,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更好地推进来安检察工作新发展,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共来安县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来安县检察院《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工作方案》《中共来安县委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举措>的通知》和最高检《关于印发<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的通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四专题——敢于坚持斗争。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马赛宾传达了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严禁酒驾、醉驾等相关规定,并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全体干警紧盯违法违纪行为、紧盯案件查处情况、紧盯背后“四风”问题、紧盯责任落实等开展自查,务必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思想警戒线。

会上,院干警代表还分别就学习《中共来安县委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举措>的通知》和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专题交流研讨,畅谈自身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