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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宣讲——拒绝校园欺凌
时间:2023-04-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6日上午,来安县检察院在来安县实验小学(新校区)开展“拒绝校园欺凌,建设平安校园”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志军带队参加,员额检察官翁玥授课。


授课现场

检察官从自然人享有哪些人格权出发,对校园欺凌现象进行了举例分析,向全体师生细致解释了校园欺凌可能违反哪些法律,可能造成的犯罪后果以及在遇到校园欺凌后的处置方法,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个人品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活动课常气氛热烈,全体学生认真听讲,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