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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检察院召开七月份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
时间:2023-07-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26日下午,来安县检察院召开7月份理论中心组会议,院理论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全胜主持。

首先由朱全胜传达习近平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随后王俊副检察长传达了习近平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徐志军副检察长传达习近平在江苏考察时强调的“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讲话精神。李继庆副检察长传达《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向曹艳群同志学习活动的同志》和县委政法委《关于对县法院王从月同志予以表扬的通知》。

在意识形态专题会议里,王玥副主任传达了6月份、7月份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提醒。朱全胜强调在面对敌对势力、网络渗透,邪教渗透时,作为检察机关干警,时刻都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中,院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举措》及《中共来安县委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举措>的通知》。马赛宾组长传达了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违规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七个严禁”和《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朱全胜希望我院所有领导及同事要应引以为戒。方金涛领学了反腐倡廉理论《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篇》、《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自我革命(三)》,对上半年党风廉政工作进行总结,并部署了下半年工作。

在交流研讨阶段,党组成员徐志军、李继庆、刘文根据《中共来安县委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举措>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工作进行专题交流研讨。会议最后要求干警自主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