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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9年来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来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115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朱全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四大检察”全面发展,全院工作平稳推进。先后荣获安徽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二等功、滁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滁州市“最美青少年维权卫士”、来安县综治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 严厉打击犯罪,主动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充分履行职责,积极投入平安来安、法治来安建设,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推动源头治理。

  一是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充分发挥捕诉职能。全年审查批准逮捕111184人,同比分别上升52%和46%;提起公诉279409人,同比分别上升11%和25%,所有提起公诉的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持续加大对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办理了环亚国际系列网络诈骗案7件51人、张某等8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等重大案件。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起诉黄赌毒犯罪7人。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起诉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保护犯罪15件28人。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受理纪委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件,已依法提起公诉5件。加快侵财类案件办理,起诉盗窃、诈骗、抢夺和非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犯罪105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7件30人。依法办理了邓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法院判决邓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吴某为首的十七人涉黑案、施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和丁某等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社会关注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是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用司法温暖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精心组织、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对收到的群众来信全部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办理情况回复。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全动员、全员调配,共同做好群众来信办理和回复工作。对于需要释法说理的,由涉及部门共同答复、共同落实,尽可能地运用群众易于接受的语言提高释法说理实效性。严格落实矛盾纠纷首问首办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矛盾纠纷解决在首办环节。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31件次,无涉检赴省进京访。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金13.4万元,积极与民政、妇联、学校等相关部门沟通,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为符合条件的被救助人申请低保、民政救助等,实现救助方式多元化、效果最大化。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保持75%以上,适用范围逐步扩大,在有效惩治犯罪、加强人权保障、提高刑事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预防与惩治相结合,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立足检察职能,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牢固树立品牌创建意识,依照“一线两点”的工作思路,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为主线、以未成年人维权及犯罪预防为着力点,对受理的4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涉案未成年人心理进行疏导,尽量消除和减少案件给涉案未成年人带来的创伤,帮助他们走出低谷,重新面对生活。院领导带队深入相关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未检办案团队组成调研组,赴教体局公开送达一号检察建议,和县教体局联合下发《关于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将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承办由滁州市检察院和共青团滁州市委主办的2019年滁州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并派员全程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检察长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深入滁州市信息工程学校,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依托“法治进校园”检校共建平台,将此项工作做实做细。我院检爱·护苗志愿服务队获2019年度滁州市最美青年志愿服务队,并被安徽省检察院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

  二、强化法律监督,聚焦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把做实做细法律监督业务作为发展之本,强化监督,提升效果,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一是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办理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1件,纠正违法案件1件,纠正漏诉3人,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严格罪与非罪标准,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依法不批捕1832人,不起诉2025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刑事案件,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在刑事执行检察中,发现并纠正监管执法不当5件5人,转办在押人员举报材料4份,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66人。参与监所安全检查监督24次,提出口头建议7次,对在押人员谈话教育124人次,积极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检查2次,监督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11人。

  二是强化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1件,同比上升11%。积极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四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有虚假供述的情形,遂依法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其中1件经再审改变原判决结果,3件已进入再审程序。支持农民工向县法院起诉讨薪,依法支持12名农民工起诉讨薪,帮助追回拖欠工资款11万余元,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7件,各单位均已回复采纳。认真落实滁州市院《关于印发<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执行监督推进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1件,均已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同时积极参与县人大开展的对县法院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执行案件的类案评议活动,加大对县法院执行案件监督力度。

  三是强化公益诉讼监督。摸排行政公益诉讼线索3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件,相关行政机关整改到位2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获得法院支持,未经规划违法建设的大英某公司缴纳罚款近20万元。去年起诉的大英某企业无证取水行政公益诉讼案获法院支持,该案系滁州市首例水资源费征收公益诉讼案,违法行政相对人缴纳罚款、水资源使用费计2万余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获得法院支持,销售假药的张某支付3倍赔偿金2万余元。办理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件,已提起公诉9件,涉案生态环境损害面积约4.9万平方米,地质环境损害修复费用及评估费用合计约460万元,目前已有511名被告与我院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达成协议,追缴到位资金约100余万元。

三、 全面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主动融入中心工作

  立足检察职能,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一是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市院《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精神,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我院提出了主动作为、服务精准、行动高效、结果优质的口号,积极和县工商联对接,成立了滁州市检察机关首家民营企业工作站,并多次牵头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民营企业家诉求。20196月,我院在查办凯翔集团公司承建的来安新城紫荆苑小区工程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在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犯罪嫌疑人亲属筹资1100万元,支付了所欠全部农民工工资,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解决了多年的信访问题。为了切实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院依法对此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二是法制宣传助推乡村振兴。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省、市检察院统一部署安排,我院20193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扫黑除恶大排查、司法救助大摸底、生态环境大巡查、坑农害农犯罪大扫除、护农助农大行动、法治文化大宣讲为主要内容的 “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助推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双提升”大走访活动,编印“双提升”宣传手册2万份,六名院领导班子每人包保两个乡镇,做到全县12个乡镇全覆盖,并有效运用两微一端多媒体平台进行报道,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三是融入“大江北”一体化发展。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要求,积极开展对接大江北、共谋新发展调研活动,检察长带队赴南京浦口区、来安汊河镇、汊河新区等地实地调研,于20198月与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签订《交流共建协议书》。两院通过强化互动交流、异地办案协作、司法资源整合、信息交流共享、业务研讨分析等方面深入开展交流活动,共同提高两地检察机关业务能力,更好的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我院此项工作的信息简报被高检院正义网和滁州市委信息科采纳并转载,检察长调研文章《检察机关融入“大江北”协同一体化发展的构想》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滁州工作》上刊登。

  四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省、市、县各级脱贫攻坚指示精神要求,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线,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坚持“巩固、提升、创新”,坚持在部署安排上花精力,在推进落实上下功夫,在监督检查上做文章,多措并举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一是领导班子组织部署精心策划,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二是领导班子带头落实扶贫政策,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三是扶贫领导小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脱贫攻坚有实效。截至目前,我院共35名干警帮扶两个乡镇76户贫困户,2019年已脱贫71户,贫困户脱贫率达93%。

  四、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树形象,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持之以恒加强对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一是突出意识形态工作。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提高班子政治站位和能力建设,引导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党员集中学习,“学习强国”网络平台等形式,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学习研判,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依法正确履职奠定坚实的政治理论基础。

  二是坚持以党建带队建。紧扣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任务,以强引领、严整改、促规范、抓提升、树典型为着力点,认真学习贯彻党章,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巩固拓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整治成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领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历史,提高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我院和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共同开展主题教育书画展,实现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坚持抓素能提本领。坚持自主“练”和推动“练”相结合,开展观摩庭、法律文书评比、案件汇报、主题辩论赛等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实践能力。撰写论文《检察公益诉讼中的证据收集制度研究》获安徽大学“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主题学术论文三等奖。出台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政策,依托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等开展专业化培训。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制定量化考核办法、创先争优奖励办法等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三类人员”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氛围。

  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教育,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常、抓细、抓实。认真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学习研讨,找准找实突出问题,抓好落实整改工作。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抓手,加强案件办理的动态监督,构建常态化的案件评查机制,大力开展检务督查和专项工作督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开展一系列廉洁警示教育活动,先后接待县政府班子、团县委、县安广网络等单位近200余人次参观学习,成为来安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平台,影响力和作用不断提高。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公信,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服务“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及时推出具有检察特色、符合法治精神的创新举措。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并研究制定落实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落实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开展跟踪督办;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邀请开展实地调研,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通过主动走访、旁听庭审、参加公众开放日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开展各类活动200余人次。

    三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运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展了三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企业家代表、教师学生代表和普通劳动者走进检察机关,让更多群众了解、支持检察工作。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05件,法律文书283份,重大案件信息25条。加强检察宣传工作,综合运用微信、微博、报刊等全媒体同向发声,撰写各类宣传稿件176篇次,编发微信305513条,编发来安检察信息简报19篇,其中11篇被上级院转载,1篇获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安徽省检察机关首家县级新媒体工作室在我院成立。

  各位代表,2019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人员,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2019年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整体队伍的服务能力还有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实效与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间的差距有待进一步缩小;三是后备力量仍然不足,检察官断层情况凸显。针对以上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紧紧围绕“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总基调,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切入点,以新理念为引领,以办案为中心,以全面深化改革、现代科技应用为动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推进法治来安建设,履行好维护经济发展、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优质法治环境和有力司法保障。

  一、思想认识要有新提升。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燃烧激情、敢于担当、争先进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本立场,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司法办案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保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服务大局要有新作为。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检察产品。聚焦“三大攻坚战”持续发力,不断加大对新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药、环境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加强对国土、食药、环境等领域行政执法活动专项督查,严肃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三、法律监督要有新举措。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积极适应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等制度带来的新要求,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全面查找履职不全面不均衡不充分问题,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工作平衡发展。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支持下,用好公益诉讼这一职能,严格把握诉前程序标准,通过公益诉讼办案服务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传递公益诉讼“双赢共赢多赢”的新理念,为来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四、检察改革要有新成果。进一步强化内设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融合、日常运转、办案组衔接等方面工作,从物理组合向化学融合深入转变。严格遵守办案程序,进一步加强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核把关,严格规范办案流程,注重各种权利保障,准确适用法律,精心办好每一起案件。持续深化、巩固员额制改革,加强专业化办案组建设,提高检察官专业能力素养,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五、队伍建设要有新气象。始终坚持党建带队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员凝聚到一起。充分发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考核奖惩,持续营造争先进位的浓郁氛围。建立员额检察官考核制度。突出检务督察重点,加大内部点名通报曝光力度。强化司法责任制办案模式下的流程监控和监督制约,完善纪检监察部门与检务督查部门协同监督机制。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砥砺前行,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

  

  

  

  

  

  

  检察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解释

  

  “四大检察” 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一号检察建议” 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主要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附条件不起诉 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的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类人员 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检察行政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