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来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时间:2021-04-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来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部门: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47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35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来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万元,2020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与2020年预算持平。原因主要是2021年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无因公出国(境)计划。2021年来安县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预算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滁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7〕4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异地检察机关到我辖区临时办案接待费用;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来安县县直部门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6]114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侦缉调查、异地追逃、政策调研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来安县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2021年无购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