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绿色发展,节能先行”——来安县院开展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
时间:2019-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近日,来安县人民检察院围绕“绿色发展、节能先行”这一主题,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升油、一张纸等小处着手,多措并举,积极发挥我院“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表率作用。

   一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在电子屏幕、宣传栏、电源开关、水龙头等处播放或粘贴节能减排标语,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引导干警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在全院营造良好氛围,促使全院干警自觉养成良好的节俭习惯。

    二是继续加大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履行公务用车派车手续,禁止公车私用。对外出办案的干警,根据办案地点统筹安排,尽量合坐一辆车,减少车辆损耗,节约燃油,督促驾驶员爱惜车辆,安全驾驶。

    三是规范办公环境。充分利用内网、内线,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公文传阅、派车单、案件办理、信息管理等日常工作实行电子化传输,提倡双面利用纸张,节约用纸;对下班后及长时间不用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日光灯、空调、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必须关闭电源,减少待机损耗;严格杜绝长明灯和长流水现象;派专人管理中央空调,确保夏天办公温度不低于26°C,冬季不高于20°C,本着节约的原则,夏季温度超过30°C,冬季温度低于0°C时,方可使用空调。

    四是节约使用办公用品。提倡精简会议,减少提供一次性纸杯;对于笔、信纸、文件盒等办公用品的领用,实行登记制度,按需领用;集中采购办公用品,选择耐用、可以反复使用的物廉价美的办公用品,以减少行政开支。

    我院将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资源节约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节能减排意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