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在安徽
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等16人涉恶案开庭审理
时间:2020-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15日,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某某等16人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重婚、开设赌场案在来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专委陈大为、员额检察官卢豪杰、检察官助理陈晨、王武喆组建的公诉人办案团队出庭支持公诉。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干警及被告人家属近百余人旁听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被告人吴某某某刑满释放,先后纠集卢某某等14人有组织地采用暴力、威胁、恐吓、聚众造势等手段讨要高利借款、小额信贷借款,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吴某某为首,以被告人卢某某等4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王某某等10人为一般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通过高息放贷、小额贷款等手段非法敛财,多次有组织的采取暴力、拘禁、威胁、滋扰等手段讨要高息放贷、年利率超过36%的非法债务,实施强迫交易、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来安县检察院对该案高度重视,安排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完善相关证据。并组建由省扫黑除恶专家组成员、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组成的办案专班办理此案。院领导多次召开庭前、庭中案情讨论会,听取承办人庭审应对准备工作情况,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出庭指导意见。

      在持续两天半的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针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讯问了各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质证、答辩有理有据,释法说理简明扼要,全面而有力地指控了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犯罪事实,部分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由于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