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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来安县院在全市率先开展案件公开审查工作
时间:2016-05-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积极贯彻《安徽省检察机关案件公开审查工作规定(试行)》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检察工作创新,着力提高案件透明度,全面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经过认真准备,近日,我院开展黄某某故意伤害案一案的公开审查工作,并邀请案管中心主任鹿云松、市院公诉处副处长徐玉江等领导以及“三员”代表全程参与此次活动,同时我院分管副检察长吴松、案管中心主任李继庆、公诉科科长陈大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案件承办人及案件当事人等人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中,陈大为科长主持此次案件公开审查活动,并阐明了此次活动的工作程序、方法及重要意义,而后我院案件承办人分别从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处理意见三方面分别作出阐述,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承办人的阐述、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和侦查机关的意见。 

   公开审查结束后,本院又邀请与会“三员”代表及相关领导参加公开审查评议会,就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评议,会上,与会人员对此次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本案事实认定清楚,定性准确,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也同时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评议内容被书记员详细记录在案,最后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此次活动在滁州市检察机关属首次,其成功开展为有效探索案件审查新模式,提高案件质量和透明度,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都具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我院将继续努力,不断创新,逐步推动此项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