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下午,来安县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在县林业发展中心举行,这是该院首次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担任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由来安县林业发展中心主任朱发国主持。来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全胜,副检察长王俊及林业系统部分工作人员、第二检察部部分干警参加仪式并进行座谈。
今年6月,为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林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新模式,结合来安实际,来安县检察院与县林长办会签了《来安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意见》,并在国有长山林场、国有复兴林场揭牌成立“检察官工作站”。同时,经过推荐、考察等程序,决定聘请县林业部门四位业务骨干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兼任驻林场检察官工作站工作人员。
座谈会上,王俊副检察长对驻林场检察官工作站及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职责进行了简要介绍。朱发国主任代表县林业系统和特邀检察官助理作了表态发言。朱全胜检察长为四位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书并提出工作要求和希望。
朱全胜检察长表示,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是来安县检察院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发挥社会力量,充分用好外脑”要求的一次重要尝试。特邀检察官助理要增强身份意识,主动融入、积极履职:一要加强学习,吸收和积累检察工作知识;二要大胆履职,积极为检察工作出谋划策;三要发挥优势,架起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社会公众的沟通桥梁。
来安县检察院也将为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履职创造良好条件,通过邀请参与重要工作和有关案件的研究讨论等方式,适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充分保障特邀检察官助理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对特邀检察官助理反映的情况,及时处理并反馈,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答复。同时以此为基础,总结经验、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将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向县内其他行政机关推广,以期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