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9日上午,来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平龙应邀列席来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对来安县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大战果—张金波等九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研究讨论,会议由来安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汪全主持。
李汪全院长对张平龙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表示欢迎,他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有利于加强法检两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和沟通,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形成打击合力,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在法院审委会委员对该案充分发表意见后,张平龙检察长就该案是否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该案认定犯罪事实中所体现出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四个特征充分发表了意见,该意见亦得到了审委会的高度肯定。张平龙检察长还就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表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我们一定要从思想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司法职能作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抓手,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精神,对黑恶势力犯罪既要“打早打小”,又要“打准打实”,使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来安经济高速度推进、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来安人民幸福安定保驾护航。
张平龙检察长还就审委会一并讨论的胡阿锋等十一人、刘馨等四人两件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和一件职务犯罪案件发表了意见,均取得了审委会的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