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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明理严把处罚尺度 行刑反向衔接彰显担当
时间:2026-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提升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质效,做深做实做细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2026年4月23日,来安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涉嫌盗窃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2025年3月,余某通过溜门入室的方式进入邻居家中盗窃现金三百余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机关对余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

刑事案件已经审结,依据行刑反向衔接规定,行政检察部门还应当就是否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进行审查。行政检察部门的承办人依法履行审查职责,认真审阅刑事案件证据,余某经鉴定患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案发后余某家人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案发后余某已被刑事拘留7日。一个疑问出现在承办人的脑海中:“是否有必要对余某行政处罚?”带着这个疑问,承办人实地走访了余某家中及所在村委会,全面了解了家庭情况,余某家庭经济困难,现有七个月的身孕。在调查具体情况后,检察机关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人对行刑反向衔接制度进行解读,从案件事实、审查情况及初步处理意见及处理依据等方面进行全面阐述,同时充分听取公安机关的意见。听证员们均表示不建议给予余某行政处罚,同时对检察机关兼顾法理人情的处理意见给予高度肯定。

此次公开听证会,是来安县人民检察院以公开听证凝聚多方共识,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彰显司法温情,切实将惩教结合、法理情统一落到实处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来安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听证为契机,持续健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深耕轻罪案件后端治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群众身边的 “小案”,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